人才政策
talent policy
引进领军人才
全职新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全职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400万元安家补贴
全职新引进省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0万元安家补贴
全职新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安家补贴
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全职新引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 万元安家补贴
全职新引进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 万元安家补贴
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
全职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每人给予100万元安家费
引进中初级人才
全职新引进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每月750元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全职新引进高级技师每人给予每月750元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全职新引进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给予每月750元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全职新引进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给予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 36个月
柔性引进人才
柔性引进人才每人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补贴,每人可申请3次
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人才在佛山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人才举荐
成功引进 1 个省创新创业团给予20万元奖励
成功引进 1 名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10万元奖励
成功引进 1 名省级领军人才给予5万元奖励
博士、博士后
全职新引进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全职新引进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国(境)外全职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均按50%、50%的比例分2年发放
全职新引进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立项后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30万元科研经费
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
新进站博士后项目开题后一次性发给建站单位20万元科研经费
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佛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名博士后进站后,一次性分别给予建站单位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
创业扶持政策
entrepreneurship policy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符合条件可领取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创业孵化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为六类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的,符合条件的可按每年每户3000元给予补贴,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租金补贴
创业者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符合条件的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一次性创业资助
创业者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补贴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