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聘主要依据招聘计划及应聘学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录用,省内生源可根据所填志愿跨地市录用,具体规则如下:

1. 应聘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单位,如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则应聘学生笔试达线、面试合格即可录取;如应聘人数多于招聘计划,应聘学生需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应聘学生未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且第二志愿单位招聘计划仍有剩余,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决定其第二志愿单位是否录取。

3. 应聘学生笔试达线且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第一、第二志愿单位录取的,纳入至剩余招聘计划 ,并依据其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以及生源地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及录用的三新供电公司。

4. 通过定向招聘录取的应聘学生,在该县三新供电服务公司所属供电所至少应工作满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