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其前身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全国第一家因“厂网分开”电力体制改革而组建的发电企业,2003年更名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2月18日,正式更名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33亿元人民币,由广东省政府和华能集团分别持有76%和24%股权。

公司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履行国企肩负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深耕能源行业,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有力保障全省能源安全清洁供应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历经二十余年的改革发展,公司已形成以煤炭发电、天然气发电为核心,新能源开发、航运、港口、进出口、金融、储能、节能服务等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的电力产业格局,是广东省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能源企业,是广东省推动能源转型,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主力军。

展望未来,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省政府工作部署及省国资委工作要求,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服务国家战略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目标,全面实施“坚持‘十四五’实现再造一个能源集团,强化政治和安全两个保障,推动市场化、绿色低碳、数字化三个转型”的“123”战略,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更好统筹能源保供和绿色转型,奋力创造“风光无限、灯火辉煌”的未来,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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