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政治素养;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须为初次就业人员(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境内院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报到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报到时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毕业时间;

符合财信金控亲属回避相关规定;

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要求(详见各岗位描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涉嫌犯罪或严重违纪被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被处拘留行政处罚的;

受过金融监管机构或金融行业自律组织通报或处罚的;

在校期间曾受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处分的;曾因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其他明显不适宜金融从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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