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
招聘紧缺岗位人才20名(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等人员)的硕(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3.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意识和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32周岁(1992年3月以后出生);
5.2024年应届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毕业且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在此时限前取得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等优先;
7.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