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必须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始终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聚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全面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根据《中共中央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中共湖南省委印发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6〕27号)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1、实施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

未来五年,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引进培养10名国际顶尖人才、50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200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对上述新引进培育的三类领军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补贴,同时分别按200、150、100平方米标准以区域同期市场均价给予全额购房补贴。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通过股权投资与资金资助结合,对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可给予1000万元项目资助;对我市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最高可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

2、实施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

未来五年,围绕打造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国家创新创意中心、国家交通物流中心,重点在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社会民生等领域,引进培育2000名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定期发布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对入选市级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的,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加大军民融合科研人才引进力度,对自主择业在长创新创业的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综合其职称与科研能力,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对创业团队项目给予100万元启动资金。

3、实施青年人才筑梦工程

未来五年,吸引储备100万名青年人才在长就业创业。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对新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新进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建设200家左右就业见习基地,全面满足高校毕业生见习需求并给予见习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市每年统筹5000个左右基层公益性岗位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每年遴选100个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无偿资助。对在长高校院所引进和新培养的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四青”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

4、实施“长沙工匠”铸造工程

未来五年,重点围绕先进制造领域,培育引进15万名技能人才、3万名高技能人才。建立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制度,对企业引进和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奖励,对新引进培育的高级技师在长首次购房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组织和引导各类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及输送单位给予配套奖励。对新引进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并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奖励。每年组织开展“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活动,对获奖者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劳模评选。办好5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依托技工学校、高职院校创办新型技师学院。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推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市属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每年累计输送100人以上中级及以上技工,且与企业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院校奖励。支持建设30家以上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以上国家、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给予相关配套支持。

5、实施国际化人才汇智工程

未来五年,支持各类用人主体多渠道引进2000名海外专家、20000名留学归国人员。每年选出10个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给予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于符合条件的其他海外专家引智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经费支持。支持归国留学生来长创新创业,对归国留学博士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对硕士、本科毕业生给予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支持外籍人才在长创新创业,外籍人才申报市级创新创业项目、科学技术奖项,可享受国内人才同等政策待遇。选聘海内外知名人士进入长沙高端智库,发挥高端智库在决策咨询、聚才引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6、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发展

充分把握“两型社会”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湘江新区等国家战略示范区(新区)的政策优势和载体优势,加快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高铁会展新城、临空经济示范核心区和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重点功能片区建设,推动各产业园区大力聚集创业要素、完善创业服务、加强创业扶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创新创业集聚区。支持产业园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行业组织和高校建设200家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商贸集聚区等创业孵化平台,按有关政策分别给予20-2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运营情况良好、孵化成效突出的,按有关政策每年给予20-50万元奖励。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健全激励服务机制,广泛吸纳知名企业家、知名创投人、专家教授、资深创客等开展创业辅导,对优秀创业导师,给予每人2-5万元奖励。

7、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未来五年,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300家以上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获批的国家、省、市级平台分别给予每家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经费支持。以“一事一议”方式重点支持在长高校院所建设1家以上国家实验室。大力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支持组建军民融合研究院。支持企业建设30家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30家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0家以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分别给予每家1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科技社团在长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对获批国家级示范机构的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批后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运行良好、绩效突出的,按有关政策每年给予一定工作经费支持。采取发放科技创新券的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向各类创新平台购买检验检测、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服务。

8、强化人才创业贷款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对人才创办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及采用股权、知识产权、商标权等质押贷款,给予风险分担支持。放宽人才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合伙经营、小企业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20万元、50万元、300万元,并给予两年财政全额贴息。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设立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鼓励区县(市)及园区新设、参股或控股融资担保机构;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增信,对为人才创办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按有关政策给予补贴。

10、实行人才动态支持政策

设立创新创业评价指标体系,对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或核心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支持,其企业或成果在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综合质量效益情况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奖励。将高层次人才创新创意产品及时纳入长沙市创新产品目录。对非政府采购中企事业单位首次采购使用创新创意产品,给予采购单位实际采购价10%、最高50万元补贴,大型装备可最高补贴200万元。

11、拓展人才交流互动平台

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在长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等活动,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的,给予实际支出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对所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设立长沙人才研修院,举办人才高端论坛,推动创新创业人才与专业服务机构、企业进行资智、企智对接。支持引导各类产业人才协会发展,发挥其在人才评价、人才交流、权益维护、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对运行规范、成效明显、贡献较大的人才协会给予奖励补助。鼓励依托我市支柱产业,建立全国性高端产业人才联盟,对其重大活动给予经费补贴。

12、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

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在长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等活动,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的,给予实际支出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对所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设立长沙人才研修院,举办人才高端论坛,推动创新创业人才与专业服务机构、企业进行资智、企智对接。支持引导各类产业人才协会发展,发挥其在人才评价、人才交流、权益维护、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对运行规范、成效明显、贡献较大的人才协会给予奖励补助。鼓励依托我市支柱产业,建立全国性高端产业人才联盟,对其重大活动给予经费补贴。

13、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在长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等活动,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的,给予实际支出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对所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设立长沙人才研修院,举办人才高端论坛,推动创新创业人才与专业服务机构、企业进行资智、企智对接。支持引导各类产业人才协会发展,发挥其在人才评价、人才交流、权益维护、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对运行规范、成效明显、贡献较大的人才协会给予奖励补助。鼓励依托我市支柱产业,建立全国性高端产业人才联盟,对其重大活动给予经费补贴。

14、建立人才引进培育奖励制度

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在长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等活动,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的,给予实际支出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对所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设立长沙人才研修院,举办人才高端论坛,推动创新创业人才与专业服务机构、企业进行资智、企智对接。支持引导各类产业人才协会发展,发挥其在人才评价、人才交流、权益维护、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对运行规范、成效明显、贡献较大的人才协会给予奖励补助。鼓励依托我市支柱产业,建立全国性高端产业人才联盟,对其重大活动给予经费补贴。

15、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方法

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在长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等活动,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的,给予实际支出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对所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设立长沙人才研修院,举办人才高端论坛,推动创新创业人才与专业服务机构、企业进行资智、企智对接。支持引导各类产业人才协会发展,发挥其在人才评价、人才交流、权益维护、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对运行规范、成效明显、贡献较大的人才协会给予奖励补助。鼓励依托我市支柱产业,建立全国性高端产业人才联盟,对其重大活动给予经费补贴。

16、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在长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等活动,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的,给予实际支出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对所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设立长沙人才研修院,举办人才高端论坛,推动创新创业人才与专业服务机构、企业进行资智、企智对接。支持引导各类产业人才协会发展,发挥其在人才评价、人才交流、权益维护、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对运行规范、成效明显、贡献较大的人才协会给予奖励补助。鼓励依托我市支柱产业,建立全国性高端产业人才联盟,对其重大活动给予经费补贴。

17、打造人才安居家园

优化国家“千人计划”外籍专家申请永久居留受理服务。为尚未取得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办理居留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或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优先保障人才公寓建设用地,鼓励区县(市)、园区建设精英社区(国际社区)、青年人才公寓。入选A、B、C、D类的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层次人才不受缴存时间限制。

18、优化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随迁服务

经市级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入选市级紧缺急需、贡献突出的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优化园区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名校进园区,并新建1-2所高水平国际学校,满足各类人才子女教育需求。做好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对口部门予以安排,其他类型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优先推荐就业。

19、提升人才医疗保障水平

在市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配备健康顾问和就医服务联络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每年为A、B、C类人才免费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和1次专家疗养,每两年为D类人才免费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

20、构建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完善市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A类人才直通市委书记、市长渠道。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建设集人才项目数据库、人才管理、项目申评、人才信息发布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APP。在各级政务中心设置人才服务窗口,配备人才服务专员,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构建人才办事“只跑一趟路、只进一张门”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实施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向高层次人才发放“长沙人才绿卡”,人才凭卡可优先办理出入境、落户、社保、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业务。

21、完善高层次人才荣誉体系

设立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杰出人才奖”“功勋企业家奖”“青年英才奖”“创新贡献奖”“星城友谊奖”等奖项,颁发荣誉勋章并给予奖励。鼓励支持各行各业人才参加国际国内权威荣誉奖项评选,并给予配套奖励。探索建立永久性人才激励阵地,以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命名道路、公园等公共设施。依托现有场馆建设“星城英才”展示馆。

22、健全人才优先发展工作保障机制

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和“定期议才”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提升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功能,配齐配强各级人才工作力量。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优先足额安排人才专项资金。建立以人才投入强度、人才数量素质、人才成果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人才工作考核。建立人才工作督查机制,对政策落实不力,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的,及时问责处理。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聚焦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讲好长沙人才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按照本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区县(市)、园区要抓好工作落实和政策衔接,并结合实际制定既全方位承接又差异化激励的配套措施,构建全市统筹联动、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格局。

本文件与我市现行相关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其中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市“3635计划”等引进的在长创新创业人才,按规定纳入本文件范畴持续培养扶持。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牵头部门负责解释。

未经51job.com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无忧工作网版权所有 ©1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