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浦东新区转型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经新区政府批准,于2016年5月28日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轨道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成立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新区直属功能开发类企业管理,注册资本金80.5亿,由浦东新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合并总资产为719亿元、合并净资产361亿元。现集团本部下设12个职能部门;集团成员企业30余家。

公司定位为新区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统筹新区开发区域外的土地资源,重点承担新区轨交沿线的土地储备、开发统筹协调和轨交项目投资建设任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物业管理,广告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农作物、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等。

为贯彻落实新区“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公司将结合自身的战略定位肩负起承载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土地的前期开发,与自贸区发展和科创中心建设相适应的区域城市功能开发,以及浦东新区重大文化项目功能和载体开发任务,在浦东城市发展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战略性和功能性作用,努力做好深耕浦东区域开发的拓荒者、积极服务国家战略的参与者、推进浦东转型发展的引领者和服务保障基本民生的担当者,成为浦东新区国资系统中功能独特、业绩显著的一流直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