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聘公告仅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宁夏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官网发布。招聘过程中如有情况变动或调整,将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在宁夏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官网发布。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当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初审及在线初面、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录用环节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始终保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通信畅通。如因应聘人员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不回复短信、不回复邮件、不接听电话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各环节未入围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当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按手印),承诺填写和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交虚假资料、虚假信息的;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及时解除的;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严格执行宁夏烟草系统内部规定,按照定向定岗招聘原则,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调整录用单位、岗位的要求。
6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招聘规定等的,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7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提交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8录用人员应按照要求及时转递人事档案,各用人单位对录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录用资格情形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9本次招聘全程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出版也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辅导用书等,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面试班等。对于社会上有关宁夏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均与本单位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0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参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宁夏烟草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并面向社会公开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因参加招聘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过程中人身、财产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
12招聘公告由宁夏区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