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二)诚信守法,廉洁从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5月1日。
(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本人及配偶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 曾被开除职务和学籍的;
- 涉嫌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