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遵守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为人正派,品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7)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对于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放宽条件范围由生态发展集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限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类别资格条件要求的。

本次招聘执行亲属回避制度,生态发展集团及子公司员工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参加应聘时,事前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未说明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