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分行简介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是中国光大银行辖属一级分行,成立于1994年7月,现有1家二级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55家同城支行,26家社区支行,员工1800余人。在中国光大集团和中国光大银行总行的正确领导下,上海分行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及集团和总行党委的各项要求,全力服务上海区域发展重点,努力把企业经营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起来,把握发展方向,调整业务结构,改进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广大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不断致力为青年员工营造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畅通的晋升平台、完善的薪酬福利保障,热忱欢迎有志青年学子加盟,共筑职业平台,共创美好未来。

二、招聘岗位

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岗位分为市场营销类、柜面操作类、审计类共3大类岗位。岗位说明如下:

  • 市场营销类 - 客户经理 上海

    1.学习并掌握我行公司、零售业务产品特点及相关业务知识,积极做好客户的营销开拓及维护工作;

    2.深刻理解客户需求并为其制定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

    3.通过公司或零售银行营销业务历练,逐渐成长为精通银行公司或零售业务的营销、管理精英。

  • 柜面操作类 - 综合柜员 上海

    1.办理各类会计结算业务,确保银行本外币会计结算工作顺利进行;

    2.做好各类帐户的开立和维护工作,确保帐户资料准确、完整;管理相关凭证、印章等;

    3.掌握各种银行金融产品特点,做好柜面的营销和推荐工作;

    4.通过运营结算岗位的历练,成长为精通银行运营的业务能手。

  • 审计类 - 审计岗(定向交流至总行东部审计中心) 上海

    1.收集分行经营数据,监控分行业务发展风险;

    2.参加审计监督检查,参与细化审计方案,参与编制审计报告;

    3.识别和揭示业务中的控制问题和关键风险,撰写相关管理建议书;

    4.开展非现场模型建设,进行需求设计和优化;

    5.独立或协助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大政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结协作精神,认同我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认可我行规章制度。

(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德才兼备,廉洁自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四)符合我行岗位胜任能力要求,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风险合规意识。

(五)符合我行员工行为管理相关要求,符合我行任职回避和招录回避相关制度要求。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符合我行录用标准的情形。

(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招聘岗位最终要求为准),其中:

1.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毕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版证件。

2.海外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版证件。

3.应聘审计岗,需满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金融、审计、会计、数理等相关专业,具备金融科技相关专业背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CPA、CIA等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金融机构相关工作或实习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和文字能力,能够独立或协助撰写业务工作报告;能适应经常性异地出差。

(八)对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按照“四个不摘”政策要求,针对国家已脱贫县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九)应聘者须为最高学历后初次就业,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派遣,未参加社会保险。

(十)无经商办企业或在工商企业兼职的情形。

(十一)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学习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 01. 网上报名- 2024年4月
  • 02. 简历筛选- 2024年4月
  • 03. 在线测评- 2024年5月上旬
  • 04. 笔试- 2024年5月上旬
  • 05. 一轮/多轮面试- 2024年5月中下旬
  • 06. 签约- 2024年6月
  • 07. 体检- 2024年6月
  • 08. 入职- 2024年7月
  • (面试、签约及体检时间以各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五、简历投递方式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

简历投递地址:http://campus.51job.com/cebbank/jobs.html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我行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我行不再发布通知。

(三)我行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过程未涉及任何收费项目。

(四)应聘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并保证通讯畅通。